臨潁縣人民法院:小機制撬動大治理,止訟于未發

為推動“一鄉鎮(街道)一法官”工作機制落實,讓法官走出法庭,下沉基層,與現有治理資源深度融合,實現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近日,臨潁縣人民法院瓦店法庭負責人楊少武帶隊主動下沉走進轄區內鄉鎮,與司法所、調解委員會進行業務交流。
在瓦店鎮司法所,楊少武法官針對基層常見的土地糾紛、民間借貸、鄰里糾紛等問題,與司法所工作人員,調解員進行業務交流,通過案例剖析,講解法律適用,傳授調解技巧,提升基層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的法治化、專業化水平。

在王孟鎮,楊少武法官調解一起返還原物糾紛。該案源于日常瑣事,雙方系同村村民。為妥善化解紛爭,楊少武法官從維護原告軒某和被告王某的合法權益出發,多次與雙方面對面和電話溝通,既從法律層面清晰闡釋權利義務邊界,又從鄰里情分角度耐心勸解疏導。經過法官的多次真誠調解,在法官再一次與雙方電話溝通時,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和解意向:原告愿意撤回對被告的起訴,被告同意將案涉標的物返還原告。為了減少原告訴累,楊少武法官在電話調解成功后,專程前往王孟鎮尋找原告,協助其簽訂撤訴申請,該案最終得以圓滿化解。
此次活動通過工作方式的創新,實現了司法資源的精準下沉。它不僅是簡單的“送法下鄉”,更是構建了一個“法制前沿哨”,將法官的專業優勢與基層組織優勢深度融合,不斷提升基層治理水平,為平安臨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張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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